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開的第九屆董事會2020年第三次會議和2020年4月21日召開的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以實施員工激勵計劃的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集中競價或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回購股份的種類為公司發行的A股社會公眾股份。本次回購股份上限為1,670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1.31%,回購股份下限為850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67%,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95元/股。回購股份的期限為自審議回購事項的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2020年4月22日,公司公告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以實施員工激勵計劃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0-32)。2020年5月20日,公司公告了《關于與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場外衍生品交易相關協議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20-44),公司與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公司”)在法律框架內簽署了場外衍生品系列協議,擬由中金公司按照內部模型進行自主對沖交易,以使得云南白藥用場外衍生品交易中的損益(如有)控制實際回購股票的成本。
2020年6月17日,公司首次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在二級市場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票335,404股,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披露了《關于首次回購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49)。
2020年7月2日,公司公告了《關于實施2019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暨股份回購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55),鑒于公司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實施完畢,公司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95元/股調整為92元/股。
2020年12月11日,公司公告了《關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83),公司董事會于2020年12月10日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議案》,將回購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92元/股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125元/股。
以上相關事項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關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回購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披露。現將回購公司部分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基本情況
截止2020年12月22日,公司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在二級市場累計回購股份14,071,53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1016%,其中最高成交價為115.7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88.88元/股,支付總金額人民幣1,515,338,746.86元(不含交易費用)。同時,公司與中金公司簽署的衍生品協議獲得現金結算收益134,598,334.04元,從而使得回購的實際成本為98.12元/股(不含交易費用)。回購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實施過程嚴格遵守《回購細則》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回購實施過程符合關于回購的時間、回購的數量、交易委托時段的要求。具體說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兩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低于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3、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0年6月17日)前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26,823,731股。回購期間(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12月22日),公司每五個交易日最大回購股份數量,未超過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
現階段公司股份回購價格限定條件已達成,回購所需的自有資金能夠及時到位,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繼續實施回購計劃。回購期間,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12月23日